一、投诉范围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电力等能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嫌违反《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等能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请求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予以查处,可以提出举报。
具体举报事项受理范围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职责和具体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常见举报问题示例详见附件。
二、举报渠道
(一)热线电话:12398
(工作日接线时间8:30-12:00 13:30-17:00)
(二)微信公众号:
(三)移动应用程序(安卓版):
(四)电子邮件:12398@nea.gov.cn
(五)传真:12398,按语音提示选择“发送传真”
三、需提供的信息、材料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信息;
(二)举报事项、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
(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材料。
四、不予受理情形
(一)未按要求提供举报事项材料;
(二)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职责;
(三)无明确的被举报人、具体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不清晰;
(四)举报事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
(五)举报事项正在处理或者已经作出处理,举报人又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再次举报;
(六)其他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办理时限
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因事项复杂、调查取证困难、需要专业鉴定、举报人提出新的事实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等情形,可延长不超过30日的办理期限。
举报人可通过12398热线电话查询举报事项办理进度。举报办结后,办理单位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具名举报人,12398热线中心自收到办结反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访具名举报人。
六、救济途径
举报人对举报处理不满的,可以依法采取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
七、举报人真实性承诺
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诽谤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能源监管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常见举报问题示例